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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
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
KPFG2023005
開府布〔2023〕71號
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,減少環境污染,維護公共安全管理秩序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規定,結合本市實際,市人民政府決定劃定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,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本市劃定煙花爆竹禁燃區紅線范圍:東起振華,西至東匯城,南起逕頭,北至東樂村,包括祥龍片區、逕頭社區部分區域以及各禁燃區域連接橋梁、道路(詳見附件《開平市城區劃定禁燃區示圖》,禁燃區紅線范圍內標注序號為1-7的全部區域及連接橋梁、道路)。
禁燃區紅線范圍以外,三埠街道辦事處、長沙街道辦事處的行政區域內,已建成及今后新建成的采取封閉式管理的住宅小區劃入禁燃區域。
二、禁燃區域范圍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因重大節日、慶祝、慶典等活動,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
動的,由主辦單位依法按照分級管理規定,向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,在指定的時間、地點燃放。
三、全市范圍內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:
(一)文物保護單位;
(二)車站、碼頭、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;
(三)易燃易爆物品生產、儲存單位;
(四)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;
(五)醫療機構、幼兒園、中小學校、敬老院;
(六)山林、草原等重點防火區;
(七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。
四、違反本通告規定,未經批準在禁燃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,或者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處罰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。
附件: 開府布〔2023〕71號(開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) (1).pdf
開平市人民政府
2023年11月17日
文本解讀鏈接: http://www.e-seafood.net/kpszfw/zwgk/fggw/zcjd/content/post_2980550.html
圖解: http://www.e-seafood.net/kpszfw/zwgk/fggw/zcjd/content/post_2982123.html
音頻解讀: http://www.e-seafood.net/kpszfw/zwgk/fggw/zcjd/content/post_2982094.html
附件:開平市城區劃定禁燃區示圖